教育服务科
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合作与培训管理处/岗位职责2015-09-14 10:11:14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评论:0点击:收藏本文
1、科室职责
负责学校面向地方、社会及各个行业的教育、文化服务;服务项目的拓展、规划与管理;学校品牌的管理与开发。推动学校教育服务工作规范化、系统化;推进与地方建立教育战略合作关系,优化各类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项目。
2、岗位职责
(1) 科长
① 负责教育服务科全面工作。
② 负责完成本科室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。
③ 负责制定科室的有关工作制度。
④ 负责整合、优化学校的教育服务资源。
⑤ 负责向地方、社会及各个行业宣传推广、拓展学校的教育服务合作项目。
⑥ 负责组织专家对教育服务项目进行规划与管理工作;遴选项目承接单位、审核项目方案、对项目进行过程监督。
⑦ 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做好学校的教育服务合作项目的质量评估工作。
⑧ 负责学校品牌使用的审核、监督、开发与维护等管理工作。
⑨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。
(2) 科员
① 做好学校教育服务项目的登记备案、审查与监督。
② 做好与相关学院的联系与协调工作。
③ 协助制定科室的有关工作制度。
④ 协助各项教育服务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。
⑤ 协助学校教育服务项目的宣传与推广工作。
⑥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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